咨询师成交率低,就该先培训她吗?先看接待的是什么顾客

医美机构的月报里,两位咨询师各接待了100位顾客,一位成交率52%,另一位33%。如果你负责安排培训,会先找谁?

先别划名字。这两个总数,还不能说明谁更需要补课。

下面是一组专门用于演示计算的数据,不是真实机构案例,也不是行业参考值。假定两人统计周期相同,每位顾客只归属一人、只计一次,且都已完成同样长的观察期。这里的“成交”统一指观察期内有符合本次口径的付费项目,不把原有套餐的履约到院算作新成交。

把总数展开,排名变了

顾客分组 A:成交人数/接待人数 B:成交人数/接待人数
新客 4/20=20% 20/80=25%
老客 48/80=60% 13/20=65%
合计 52/100=52% 33/100=33%

演示数据,非真实案例:A总成交率52%,B33%,B新老客分组率均高于A。

在这个演示里,新客指首次到院者,老客指此前已到院者,按本次接待开始前的记录划分。

只看合计,A高出19个百分点。分别看新客、老客,B却都高出5个百分点。

没有算错。A接待的100人中,80人是老客;B接待的100人中,80人是新客。而这组人为设置的数据里,老客的成交比例更高。两人的客群构成不一样,总成交率把这层差别一起算进去了。

这类汇总与分组比较方向相反的现象,可以用辛普森悖论中的加权平均关系解释。但不用记术语,记住一句就够:总成交率比较的是结果,也混着两个人接到的客群。

不能反过来宣布B更优秀

这张表只够推翻“总成交率低,所以咨询能力差”这个直接推断。它并没有证明B的能力更强。

即便同为新客,两人接待的项目、来源、预算与购买意向也可能不同。医生面诊安排、完整价格是否说明清楚,也不全由咨询师决定。示例更不能证明老客在所有机构、所有项目中都更容易成交。

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口径:老客只是来完成以前买过的疗程,却被算进了这次“到院未成交”,分母就混入了不同性质的服务。是不是纳入、如何单列,必须在看结果之前约定,不能为了让数字好看而临时排除。

下次周会,先把人数放回百分比旁边

运营负责人可以从同一批已完成观察的接待记录中,按咨询师列出新客、老客各自的接待人数与成交人数。原来的总成交率保留,不必删掉,但不要让它独自承担人员评价。

核对时,把这几件事说清楚:

  • 比的是同一段接待周期吗?每个人后续成交的观察时长一致吗?
  • 分母是去重顾客人数,还是到院人次?转接、多次到院算给谁?
  • 分子是成交人数,还是订单笔数?退款、撤单如何处理?
  • 新老客、来源和项目字段是否可靠?只来履约或复诊的记录是否混在一起?

先看人数再看百分比,尤其别把很小一组的偶然波动当成能力定论。也不要为了分得更细,切出一堆无法比较的小样本。

如果拆开后,同类接待中的差距仍持续存在,再回看顾客的实际咨询记录,确定培训究竟该补哪一段:信息解释、诉求确认,还是服务衔接。分组分析是提出更好问题的起点,不是新的奖金排名公式。

医疗项目是否适合开展,要由专业判断和顾客自主选择决定。充分说明后决定不做,不应自动被记成咨询师的服务失败。

下次看到“成交率倒数”,先补一列:她接待的顾客,和别人一样吗?

下载新老客人数对照模板(CSV):空白核对表,使用前先约定观察期与成交口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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